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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质量管理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18-03-20 08:59:00 / 浏览量:2494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业务工作质量,更好的贯彻公司宗旨,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制定本制度。

2、业务工作实行以项目经理制度为核心的工作制度。

3、公司业务工作质量实行以总工牵头的三级质量复核制度。

二、项目经理(项目组长)制度

1、公司业务以项目为依托,实行项目小组制度,项目小组根据需要,可以由公司各部门人员组成。

2、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公司总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人员回归各部门。(项目组长相对固定的除外)

3、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项目小组,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配合工作,只对总经理和总工负责。

4、项目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项目组长):

①、负责受理业务,核查接收委托方报送的业务资料;

②负责统筹业务工作进度,保证工作如期进行并圆满完成;

③负责整理把握、审核经办人员完成业务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

④负责业务成果的交付和业务费用的收取,保证业务成果的如期交付和业务费用的足额收取;

⑤负责统筹承办的业务档案的编制整理准备,并及时移交档案管理员入库存档。

2)、经办人员:

①、按项目经理(或项目组长)安排,如期保证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业务;

②、负责承办的业务档案整理准备,并整理交付给项目经理或项目组长;

③、按项目经理(或项目组长)安排,对其它人员经办完成的业务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后的业务成果的准确度和时效性。

三、三级内审制度

一级内审由项目组长安排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内审,经办人员审核完成后,签字连同意见一起报项目组长。

二级内审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组长负责,审核完成后,签字连同审核意见一起报总工。

三级内审由总工负责,审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审核意见返回项目小组。

总工和项目小组若有意见分歧,报总经理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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