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诊疗设备购置项目
作者:sxthlh / 日期:2017-01-04 / 浏览量:1731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兴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诊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诊疗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THLH(H)-2017-002
三、采购人名称: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送货地址: 兴平市相应卫生院
联系方式: 155910355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联系方式:029-38016888转8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标段:南位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设备采购:五分类全自动血分析仪、尿分析仪、便携式B超仪、煎药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单位为南位中心卫生院。
2标段:庄头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包括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等设备,项目实施单位为庄头中心卫生院。
具体清单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公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标段:24万元 2标段:5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需提供行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则需提供行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相应制造厂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但制造商不得再授权其他代理商进行投标);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13年至今)同类(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出示时均为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提供唯一授权原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 4 至2017年1月 10 日时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时
2、开标时间: 2017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时
3、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少磊
联系方式:029-38016888-8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咸阳秦皇中路支行
账 号:103256172875
行 号:104795000117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