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2016年第二批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
作者:sxthlh / 日期:2017-07-06 / 浏览量:1626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旬邑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委托,就旬邑县2016年第二批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根据咸阳市水利局《关于旬邑县2016年第二批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咸水建管发[2017]25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中央资金、省级配套、市级配套以及群众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旬邑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旬邑县。
建设规模:工程核定概算总投资 510万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该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为:
1标项:张洪镇西头村沟头治理工程。新建总容积5340 m3涝池1座,新建总容积1720 m3沉淀池1座,新建景观池6座,修建进水渠80m,排水渠287m,景观绿化2300㎡,栽植乔木403株,栽植灌木18066株,修建人行步道1417m,并配备路灯、石桌椅、宣传警示标语、健身器材等附属设施。
2标项:旬邑县张洪镇南头村、秦家屯庄村、太村镇杜家村、清塬镇陈家村水生态涝池修复整治工程。新建涝池4座,新修进水渠148m,排水渠110m,管道安装176m,涝池周边景观绿化3520m3,并配备路灯、石桌椅、宣传警示标语、健身器材等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 7 月 06 日至2017年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进行报名。2017年 07 月 16日至2017年 07 月 2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单位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08 月 08日上午09:00时,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咸阳市水利局信息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旬邑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 址:旬邑县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992060969
代理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9-38016888转806
电子邮箱:sxthlh5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