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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太峪、北极路、旬麟-312国道路口电子监控及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18-07-23 12:00:00 / 浏览量:1569

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彬州市太峪、北极路、旬麟-312国道路口电子监控及信号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彬州市太峪、北极路、旬麟-312国道路口电子监控及信号灯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THLH(G)-2018-055

三、采购人名称: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址:彬州市

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3759866616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联系方式:029-38016888转806

五、采购内容:

彬州市太峪区间测速系统设备1组、北极路口信号灯1组、旬麟-312国道路口信号灯1组。

项目用途:公用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75.40万元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含二级),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07 月 23 日至2018年 07 月 27 日止(工作时间每日:08:00-12:00,14:00-18:00)。

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发售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08 月 13 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08 月 13 日下午14: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06室

十、本公告发布媒介为: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sxthlh.com)和《西北信息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咸阳秦皇中路支行

 号:103256172875

                                                                     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0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