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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监察委员会办案中心及留置场所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18-06-07 09:15:01 / 浏览量:1584

一.招标条件

根据咸监改办【2018】1号文件精神准,彬县监察委员会办案中心及留置场所改造建设工程经县政府批,项目建设单位为彬县监察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

3层31间办公用房(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监控室、调查指挥室、案情分析室、物证保管室、涉案资料存放室、文印室、中心机房;医务室、活动室、餐厅、宿舍等)楼的修缮改造以及办案系统配备。

工程概算投资约650万元。

工程地点:彬县南大街原县商务办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施工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具有相应的设备及管理能力;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报名所需资料

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清晰的二维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委托人身份证,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1个以上,建造师至少有1个业绩;所有建筑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方可报名。

以上资料必须出示证件原件,并附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607— 2018年0613日(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06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彬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彬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人:何永静   电话:029-34922442

备案机构:彬县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     电话:029-38016888转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