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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洪家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18-02-07 10:37:36 / 浏览量:13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洪家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长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2017]691号、长发改[2017]70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武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项目编号XJJ(CW)2018005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长武县洪家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3.2建设地点:洪家镇初级中学院内

3.3项目概况: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1696.36平方米

3.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3.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全部内容

3.6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32.6万元

申请人要求

4.1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2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4.3具有相应的设备及管理能力;

4.4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4.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8 02  07 —2018 02  12 日(每日8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08室单位介绍信、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者二维码清晰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所在地及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企业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1个及1个以上(附合同),省外建筑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证件出示时除资质证件外均为原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咸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29-3420266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郗女士

联系电话:029-38016888转806

备案机构:长武县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